毕业待遇
毕业证和学位证:参加国家统一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修满全部学分者,可获得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副署的毕业证书;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授予相应学士学位。国家承认学历,毕业证书可在国
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.

就业与落户:毕业生可根据国家就业政策,实行“学校推荐、双向选择、自主择业”,也可直接到我校合作企业中就业;毕业生可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《湖北省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; 根据武招才办【2017】6号文件精神,
我校自考毕业生,可凭毕业证申请落户武汉。
其他:学生毕业后可报考研究生、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