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学校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校园环境专项治理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创建干净、整洁、优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夯实环境育人基础,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,持续推进“洁净校园,美化环境”行动,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公共区域物品清理工作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内容
对校园内所有楼栋(含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宿舍楼等)公共区域存放的物品进行清理。
二、清理办法
各单位对本单位存放在公共区域的物品进行清理,对属于学校固定资产且可继续使用的物品自行收回室内存放;对属于学校固定资产需要报废处置的,可先行集中存放,届时按照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废处置;对不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的物品,后勤集团将作为杂物进行清理。
三、清理时间
2022年4月29日—5月4日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应高度重视,加强资产管理工作,防止在此次废弃物品清理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;
2.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共区域内相关物品清理工作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,学校后勤集团将进行集中清理,如由此造成相关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的,由相关资产管理单位负责。
资产管理处
2022年4月28日